村民自治组织法(村委会居委会自治的主要内容)
2022-09-21 19:45:15
摘要: 村民自治组织法(村委会居委会自治的主要内容)...
村民自治的基本原则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在实践中又具体化为村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项民主权利和民主制度。这四项民主权利的行使和民主制度的运行,构成了村民自治的基本内容。
(一)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前提,这是指由村民直接选举村委会组成人员的权利和制度。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目前已基本走向正规。
(二)民主决策是村民自治的根本。民主决策就是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在农村设立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让农民和村干部一起讨论决定村内大事。
(三)民主管理是村民自治的实体。民主管理,就是发动和依靠村民,共同管理村内的各项事务,维护村内的社会秩序。
(四)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的保障。民主监督是指村民对村委会的工作及村干部的行为实际监督的权利和制度。
民主监督有两种主要形式:
一是村委会定期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村委会干部定期述职,接受村民的评议;
二是村务公开,把与村民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公之于众,接受监督。民主监督的实施,使村务工作更加民主化、公开化,使村民自治有了可靠的保障,然而在实际的操作技术上有许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