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调!920元→1070元!
2022-09-06 05:50:12
摘要: 上调!920元→1070元!...
根据嘉兴市民政局、嘉兴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从9月1日起,我市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92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070元
据悉,我市采取与消费支出相挂钩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低保标准按照不高于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35%确定,且年增幅不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此次我市低保标准从920元/月提高至1070元/月,增幅达16。3%,高出我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幅8个百分点,增幅达到近年来最高水平。
最低生活保障是一项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基础性制度,是居民收入二次分配的重要一环,直接关系到共同富裕的成色质量和困难群众的衣食冷暖。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低保对象2180户3253人,今年1-8月累计发放低保救助金1591。06万元。
◆ 全力以赴抓好防台各项措施 海宁组织参加省、嘉兴市防汛防台工作会议返回搜狐,查看更多